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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12年积案一朝解 司法为民暖人心

2013-12-04 13:14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执行申请人拿到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黄香海 陈建林) 11月29日这一天对于执行申请人来说意义非凡,为了这一天她等了太久太久。当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25480元执行款交给她时,她哽咽着说:“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感谢你们十多年来的努力,为我父亲讨回了公道,他终于可以安息了。”

  2000年8月,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乡镇公路上,与迎面驶来的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黄某死亡。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后认定黄某与廖某负同等责任,廖某仅支付了医疗费5000元后便外出逃跑,杳无音信。2001年2月,黄某的儿子将廖某告上法院,宁化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廖某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3805元。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阅案件发现被执行人廖某在案件审理中就未到庭参加诉讼,一直藏匿,经查询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廖某的下落,案件依法中止。判决的赔偿得不到偿还,后黄某的儿子也因病去世,让本来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案件一直受到宁化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执行法官坚持不定期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廖某有无存款。

  今年8月,宁化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构筑了全方位的执行威慑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今年11月执行人员查询到被执行人廖某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准备法律文书驱车来到银行将廖某应付赔款及诉讼费用扣划至法院执行标的款账户。

  考虑到执行申请人生活困难、居住较远的特殊情况,宁化法院执行人员专程前往泉上镇泉上村,向执行人黄某的儿子的遗孀周某送去执行款25480元,在寒冷的天气中为申请人送来司法的温暖,向社会传递了司法的正能量。至此,历时十二年的积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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