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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被拆迁后消失 集团公司代领拆迁款补缴案

2013-12-04 13:10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国法院网讯 北京某商业公司被拆迁后消失,其所属的集团公司将拆迁款3000万元领走,却恶意欠款不还。日前,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细致工作,该集团公司将所欠款项五十余万元交至法院。

  2009年7月1日,原告韩某承租被告北京某商业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营业场地,租期6个月。2009年12月31日,租期届至,商业公司要求原告撤出商铺,但原告表示愿意续签合同。后商业公司自行清理了原告承租的商铺,造成原告的羽绒服、羊绒衫、货架等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商业公司并未自动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商业公司的经营地在诉讼过程中已被拆迁,而该商业公司所属的北京某大型集团公司正在办理该商业公司的企业注销手续,商业公司名下已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此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然而,经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商业公司的3000万元拆迁补偿款已由集团公司直接领走,而未入商业公司的账户。于是,通州法院执行法官奔赴该集团公司向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集团公司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商业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拆迁补偿款五十余万元。然而,该集团公司以其与商业公司无必然联系和拆迁款与其无关为由,拒不支付欠款。

  近日,通过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的工作,该集团公司终于自动将案款交至法院,法院已及时将全部案款交到申请人韩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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