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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对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展开救助行动

2013-12-01 12:22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从现在起至2014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4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

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采取主动救助、快速救助、开放救助等措施,方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避寒。

一是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二是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开放式救助点接受救助。

三是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

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应急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参与寒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一是动员基层组织力量,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

二是动员志愿者力量,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三是动员社会组织力量,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求助电话、到社区救助服务点、开放式救助点或救助管理机构求助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得救助服务。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等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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