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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狱务公开”成为我国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重要措施

2013-11-30 12:34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崔清新)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司法部已研究起草的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下一步将健全完善狱务公开制度,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赵大程介绍,狱务公开是把监狱的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向罪犯和社会公开。公开主要包括两个内容和两个方面。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指事关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如罪犯在监狱里的权利义务,其考核、奖惩、假释、保外就医等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考核的结果都要公开。二是监狱管理工作公开,监狱如何管理,怎样教育,怎样安排罪犯的生活、劳动等内容都要公开。两方面的公开,是指要把这些公开的内容向罪犯和罪犯的家属、社会公开。

    赵大程说,实行狱务公开,有利于加强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有利于规范监狱干警执法行为,使大家不熟悉的监狱工作为大家所熟悉,以更好地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同时,也能让罪犯安心、稳定地在监狱中服刑,让他们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

    针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赵大程介绍,一是围绕监狱执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向罪犯和他的家属公开。”二是调整公开的方式。从最初的张榜、上墙等简单、落后的方式,向更多的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转变,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保证监狱工作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除推行狱务公开外,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还包括: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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