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小平检察长谈机制创新激活检查工作大局
本网讯 11月7日上午10点30分,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将做客本网,就该院创新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多项工作亮点与网友在线进行交流。
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长蒋小平做客本网全国检察长系列访谈。闫昭/摄 目前,灵宝市检察院共有编制123名,包括政法专项编制92名,事业编制31名。现有干警102人,包括政法编74名、事业编28名。其中,党员85人;硕士8人,本科87人;检察官59人,书记员32人,法警10人,在豫灵、故县、阳平、尹庄、朱阳5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室。 完善以提高“执法效能”为核心的检查协作机制 河南灵宝检察院十分注重通过检察协作推动执法效能的提高,这里的协作机制主要包括“对外协作”、“内部协作”和“上下协作”。 对外协作机制——内外“一体化” 为了提高整体执法效能,我院多次牵头或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加强协作,会签了一系列协作文件,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席会议等形式,取得较好收效。仅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例,仅2013年以来,就对外会签了两个规范性文件。 一是与灵宝市法院会签的《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今年以来,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以及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工作部署,灵宝市院把开展执行监督作为工作重心,在总结以往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与当地法院进行协商,就执行监督的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等问题,于2013年3月26日与灵宝市人民法院率先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暂行规定》,建立了民事执行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该规定有利于规范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效果,对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牵头组织检、法、司三部门,就如何加强合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进行深入研讨,于2013年6月8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合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实施意见》。目前各单位已经按照此方案开始运行,检察机关接待当事人申诉3件,其中2件说服当事人息诉,有1件已经受理正在审查。 内部协作机制——“部门一体化” 2013年,灵宝检察院在内部协作上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机制,如“大自侦”工作机制、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点名接访”工作机制和“侦、捕、诉、技一体化办案机制”等,内部运转和谐、通畅,形成了坚强合力。 今年以来,灵宝市检察院以查办和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为切入点,推进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共立案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贪贿案件9件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领导肯定,群众满意。 二是实施“局长工程”,思想保障到位。制定了《查办和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行动迅速,规范运作;局长带头办案、亲自突审、一线指挥,为干警做好表率。三是实施“全员工程”,综合保障到位。该院党组在经费、车辆、人员、精力等方面,全额、足额、及时、无条件给予保障。 上下协作机制——“检察一体化” 对于疑难、重大案件,上下级检察机关采用提办、交办、参办、集中办等方式,确保在办案环境、力量调配、办案谋略、技侦手段、联合追逃、扩大战果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协作配合。在今年开展的查办房地产领域容积率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中,上下级检察机关排除专案组,基层院全力协助,共查处渎职案件4件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该项工作受到灵宝市委、三门峡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完善以提高“队伍免疫力”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去年以来,灵宝市检察院结合内部监督实际,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门峡市政法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在灵宝召开。灵宝市检察院院被省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为更好地让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灵宝市检察院定期将一段时期的检察工作情况汇总编制成《灵宝检察专报》,按乡镇划分由院各内设部门负责分别专门送往人大代表参阅,主动上门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受人大代表们的好评。 廉政风险“全员查找” 岗位职责进一步梳理 制定和完善了《检察工作制度汇编》、《检察工作业务流程》,内容涵盖了岗位职责、案件管理、内部监督等每一个细节,针对每一个部门的不同职能和任务,均配有工作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做到全体人员知责、明责、尽责。按照岗位、部门、单位三个层面,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全面准确排查廉政风险点。结合检察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共集中排查出672个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损失程度,将风险点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较高)、黄色(一般)、蓝色(较低)三个等级。对风险系数较高的红色廉政风险点,实行重点管理,实时掌控;对风险系数一般的黄色廉政风险点,实行强化管理,定期检查;对风险系数较低的蓝色廉政风险点,实行常规管理,自我提升。 权力监控“全面覆盖” 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 业务部门重点切入,认真践行“主体责任防控”。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承担起本部门执法办案活动自我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办案前教育、办案中检查、办案后总结,确保自我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发挥科技手段在自我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搜查、扣押、指认、辨认、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重要侦查活动,均运用视听技术记录固定,强化证据证明力,同时以备监察监督和廉政防控。强力推行“中层干部履职及廉政风险防控辞职承诺制度”。中层干部要向院党组签订执法办案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承诺书》,承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本人或本部门干警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自动辞去部门负责人职务,其工作安排由院党组研究决定。 风险防控“动态考核” 防范效果进一步优化 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求各部门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学习教育台帐、相关记录等形式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廉政建设方面50分;执法行为督察方面50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和院内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的廉政风险考核分占绩效考核成绩的20%;一般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考核分占绩效考核成绩的10%。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情况纳入检察干警的廉政档案,并综合运用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等工作。 完善以提高党组决策“执行力”为核心的大督查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灵宝检察院检察工作执行力度,强化督查落实,确保检令、政令畅通,我院建立了集“领导督查”、“ 检务督察”、“ 决策督查”三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机制”。 以落实领导值周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督查机制 全局性的工作如全员考勤、车辆管理、安全保密、集体活动、文明创建等综合性工作,由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及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 以落实领导安排部署为工作要求的决策督查机制 院党组年初明确的目标任务,一般由办公室牵头,政治处、监察科及相关部门参加,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凡上级领导及领导机关要求办结的案事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以及院党组会、专题会决定的、院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由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查推进。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检查重点的检务督察机制 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办理情况,以及检察人员工作、办案规章制度和检风检纪的遵守情况,一般由监察科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参加进行督查落实。 完善以“创新、创优、创造、创业”为核心的四创四提升工作机制 2013年初,灵宝市院新一届院党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是提出了以创新为灵魂、以创优、创造、创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创”理念,让全院干警思考斟酌、献智献策。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讨论、集思广益,经院党组研究,最终决定把这个创新载体表述为:以“创新、创优、创造、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四创四提升”机制,其具体表述是“靠创新提升检察队伍的核心竞争力、靠创优提升检察工作的旺盛生命力、靠创造提升检察机关的持久创造力、靠创业提升检察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在“四创四提升”机制中,创新是灵魂,是基础,是主线,是核心竞争力,贯穿于创优、创造、创业的始终;创优是创新的载体,创造是创优的根本,创业是创新、创优、创造的最终归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出台的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反贪局召开案件线索评估分析研判会,研究职务犯罪线索运行模式,确保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 把队伍带成精英 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秀的人民检察队伍 灵宝检察院过去搞“争先创优”、搞“典型示范”,也历练了一部分人才,但是在创新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上有不小的差距,至少在目前来看,缺少精英人才、专业人才和领军人物。我们表彰“全国模范检察官”白洁、“全省优秀公诉人”范欣、“全国优秀侦查能手”赵文波,其立意就在于弘扬精英精神、建设精英队伍。 把工作干成精品 努力打造优质、优异的检察工作业绩 从微观层面讲,即使再小的事情,哪怕是一份两页的文件也要订好、订规范,哪怕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电话也要听仔细、答得体,哪怕是一次简简单单的接待也要认真、文明;从中观层面上讲,对每一项检察工作,都要高标准制定目标、高标准选择载体、高标准督查管理、高标准总结提升;从宏观层面上讲,要全方位争先创优,既要保持过去的高荣誉,又要争创明天的新荣誉。 把案件办成经典 努力树立优等、优良的检察社会形象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六观”,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三个层次”目标,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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