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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将加强公信力建设 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2013-11-28 18:09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华网福州11月27日电(记者王思北、崔清新)27日,公证公信力建设研讨会在福州举行,来自江苏、广西、上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证协会代表围绕公证行业发展进行了探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会上指出,公证人员要依法独立办证,认真履行审查核实义务,以公平诚信执业维护和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以提供有力证明。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表示,目前,大量的民商事活动趋于规范化和法制化,公证工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法律服务部部长李全息谈到,以二手房交易为例,因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加之违法成本极低,二手房交易领域中违法乱纪的行为花样繁多,公证工作显得尤为必要。有的当事人找人假冒配偶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非法倒卖,严重侵害另外一方的财产权利;有的盗取同居人的房产产权证将房子出售;有子女找人假冒父母,将父母名下的房子出售等。

    公证机构替当事人把关法律风险,是因为公证机构本身的公益性、法律专业性使其能够成为交易双方值得信赖的伙伴,李全息说。

    针对近期公证工作中“假人假证”现象猖獗,给公证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周志扬说:“公信力问题是公证行业的根本问题,公信力也是公证行业存在的唯一价值。目前社会信用水平较低,公众对公证业的认知存在一定误区,失信情形容易被放大。在网络信息时代,也许一次公证员没有识别出来假证明的个案就会导致公众对整个行业的失信。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维护公证权威十分有必要。”

    在谈到如何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时,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公义建议,要提高每一个公证员的职业和道德素养,增强服务意识,认真依法做好每一笔公证业务。

    周志扬则表示,还要健全公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多种平台普及公证知识,培育公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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