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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企业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将列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2013-11-27 18:09来源:中国江西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1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将把用人单位分别认定为不同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企业如存在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等问题,将被列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并可被媒体曝光。

据介绍,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按照是否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十一种情况,把用人单位分为示范、AAA级、AA级、A级、B级、C级单位六个等级或是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并对失信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同时,全省将按年度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每年评价一次。评价结果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予以公布,并可在新闻媒体或网上登载。

记者了解到,对获得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示范、AAA级的单位,全省将颁发统一制作的诚信等级铜牌。而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AA级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同时,AA级及以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单位,除举报投诉外,还将免予日常检查。

另一方面,企业一旦查实存在拖欠工资总额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的、拒不执行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因劳动纠纷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隐瞒事实真相,伪造、篡改书面材料或存在其它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问题的,将被列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记者 喻云亮 实习生 李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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