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前沿 >

律师申请公开出租车屏安全评估

2013-11-27 12:36来源:东方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3月12日,在一起出租车交通事故中,一位女乘客疑为头部与副驾驶座位背后的广告屏撞击,导致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安装在上海大多数出租车内的头枕广告屏再次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3月16日,一直关注此事的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东向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局写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就出租车内广告屏安全性评估等问题申请信息公开。

  昨天,黄东律师收到了来自市交通港口局的《延期答复告知书》,告知书表示,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六条,经本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这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至2013年4月29日前作出答复。“延期也很正常,可能是因为我申请公开的内容比较多。”黄东说,延期的程序也符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据了解,黄东律师向市交通港口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五个问题,具体为:一、上海市共有多少家出租车公司被批准出租车后排安装广告显示屏;二、出租车内安装广告显示屏安全性评估结论;三、在批准安装显示屏的决策过程中,采用何种形式公开征求过有关方面意见;四、在多起交通事故发生并经媒体报道后,是否主动重新进行过显示屏安全性深化评估与鉴定;五、如重新做过安全性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是哪个机构作出的。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