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
本网讯 10月13日至14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浙江省进行调研。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浙江调研期间,吴爱英先后到浙江省临海监狱,台州市天台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临海市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温州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鹿城区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实地调研,对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爱英强调,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执业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优势,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努力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好,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 吴爱英指出,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深入到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记者 蒋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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