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央视专栏点评“卖孩子的妈妈”
本网讯 9月12日央视道德观察栏目报道了一起卖孩子的母亲。没错,就有人卖孩子,而且把生孩子卖孩子当作一种职业来经营。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发生在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新鲁镇,新鲁镇石碑村的盲人杜秀蓉,在2005年到2012年间,先后将4名亲生子女,以收取所谓营养费的方式,卖了出去。杜秀蓉发展生育事业的理由很简单,别人不能生娃娃,我能,他们想要娃娃,我送,这是好心。从2005年到2011年,6年期间,杜秀蓉始终拒绝参加村委会的免费妇查,并接连生育四名子女,并将这四名子女都卖掉了。从这件事,我们不难发现,当下,在某些人心中,惯有的社会道德已经出现了偏差甚至错位。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能买卖,这孩子的母亲,还能称之为慈母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娜,作为法律界特邀嘉宾,点评了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李娜律师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威首先一针见血的指出,从法律角度讲,杜秀蓉以收取所谓营养费的方式,卖出亲生子女,是一种事实交易,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 李娜面对镜头,层层分析了这起案件的性质。 首先,杜秀荣虽然是盲人,但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她有能力,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虽然杜秀荣卖出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的要件中,并不排除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卖出自己的孩子,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再次,杜秀荣虽然以营养费的名义出卖孩子,而且每个孩子只卖了两叁仟元,出卖了四个孩子,一共才收入一万多元,钱不算多,但,依旧构成拐卖儿童罪。杜秀荣出卖孩子的收入,不能以一线城市的居民收入来比对。对于杜秀荣以及当地的许多村民来说,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仅有一仟余元,一万多元,相当于杜秀荣或者当地一些村民十年的家庭收入,所以,虽然杜秀荣卖出孩子的收入不算多,但依旧是买卖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就此案件,虽然并不复杂但是其背后的社会因素是发人深省的。李娜律师指出:办理收养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处理好相关事宜,避免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 同时,李娜律师还号召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而各级政府,则应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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