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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村支书大肆挥霍公款谁来管

2013-11-18 16:26来源:中国网-新闻中心浏览:手机版
文章标题:《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村支书大肆挥霍公款谁来管》
大肆挥霍公司财产
      在2006年至2008年间,北王尔庄村建立了“北王经贸公司”,其性质为集体性质。当时村委会拨款给该公司200余万元,但是自经营起,该公司的账目不够清晰,导致该款项最后不知去向,而当时该公司的负责任就是王龙文(现任北王尔庄村村主任)、陈军(委员会外聘人员)。在“北王经贸公司”撤消后,王文龙以及当时的村支书把集体财产(一部价值36万余元的现代越野车)给予陈军,村两委成员曾多次追问该车下落,未果,最后不了了之。
结党营私,损害集体利益
      在北王汽车配件城投商过程中,开发商“江苏南通市新天地置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华磊、副总经理吴龙章于北王尔庄村村主任接档,多次侵吞集体的利益,以低于市场价格开发汽车配件城土地,严重侵害了全体村民的集体利益,而王龙文及其亲属从中获得地理位置尚好的商品楼,约500-600平方米,价值400余万元。
将20万元利息款纳入囊中
      在北王电子数码港的开发过程中,北王尔庄村代开发商向国土局交付土地出让金3000多万元,按合约该款项开发商应向北王尔庄村支付40万元的利息,在追问利息时,开发商胡总说,村支书王龙文已经拿回利息款20万元,但村委财物却一分钱没收到,村民质疑,这20万元,王龙文已经纳入自己囊中。
给村民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
      北王花鸟虫鱼市场的拆迁工作,是由村委主任王龙文负责的。在拆迁的过程中,因达不到拆迁户的要求,其找该村的社会青年王新伟(此人曾多次被拘留、判刑)纯棉,进行威逼、恐吓,甚至是殴打,其中户主严三及其家属就是被殴打的人群之一。事情败露,却没人因此受到法律制裁。为平息此事,王龙文利用自身权利,挪用公款100多万元,赔偿给严三,给村里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村民留下及其不好的影响。
合伙侵占集体财产
      在北王尔庄村属地进行开发的几大招商引资工程拆迁中,小型汽修厂1万多平方米房产,矿山机械厂15000多平方米房产,钛管厂1万多平方米房产,以及花鸟市场中菜市场用6—7个大铁棚子(高约13米,长约200米,弧顶铁棚)。价值达1000多万元,这些都是村属固定财产,王龙文却安排给王新伟进行拆迁工作。王新伟仅向村委会上交30万元的拆迁费,纯赚200多万都据为私有。据王新伟自己说给王龙文现金80万余元。
      最近一年多时间,王龙文通过北王尔庄村进行的多项集体建设项目,采用明招标案操作手段,使其亲属或相关利益人中标方式变相贪污行贿。如:村委办公楼花销约300万元、健身操场100余万元。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导致民愤。

(相关媒体链接:http://big5.china.com.cn/news/local/2011-12/30/content_24292069.htm    http://news.qq.com/a/20111230/001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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