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文卫 >

关于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的令(国家卫生计生

2013-11-18 12:18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第2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O12319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和20137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主任 李斌

2013年96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7)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妇幼卫生工作条例

原卫生部

1986420

2

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原卫生部

199791

3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原卫生部

1999326

4

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原卫生部

1999413

5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原卫生部

1999413

6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

19991025

7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

19991229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