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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相关行政复议审理结果

2013-11-18 12:03来源:卫生部网站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年8月,吴有水以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逾期未作出社会抚养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为由,向我委提出19份行政复议申请。我委均已依法受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委与吴有水进行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目前,已完成对14个省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将于近期陆续审结其余行政复议案件。在已经审结的14个案件中,山西、内蒙、黑龙江、贵州、西藏、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复,我委已依法作出确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复议决定;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个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我委已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重要途径,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我委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本次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效监督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充分体现了我委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及推动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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