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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赵某与翁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2013-11-16 12:21来源:中顾法律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   陈某、赵某与翁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赵某
被告:翁某
办案律师: 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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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接受了原告陈某的委托后由我承办该案件,接案后我先让当事人提交了该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在我对证据经过认真分析后又依法约见了当事人,并与当事人一起针对该案做了一次谈话笔录,主要是想了解当事人准备起诉的目的是什么,再将该案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简单的分析,也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作了简要的告知,谈话结束后,当事人与我签订了一份特别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我全权代理该案件。得到当事人授权后我们立即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诉状到法院立案,法院立案受理后我再次联系当事人了让其做好开庭的准备,同时我也与办案法官取得了联系,主要是为了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对方是否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明确对方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我立即到法院复印了相关的材料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对方可能存在作假帐的情形。于是我立即与当事人商量了此事,在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后,在该案开庭过程中我方申请了对对方提供的会计凭证进行审计鉴定。最好的鉴定结论对我当事人非常有利,最后法院依审计结果对我当事人做出了有利的判决,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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