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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聋哑人乞讨被批捕

2013-11-13 19:11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男子骗未成年聋哑人到外地赚大钱 实为"组团乞讨"】

很快,小玲、小怡发现被骗,提出要回家,但陈勇智不答应,要她们先发印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爱心捐款”字样的“爱心传单”,等过年的时候再让她们回家,还恐吓她们不能私自到屋外去,否则会受惩罚。

郭山泽/漫画

利用人们对残疾人的恻隐之心,打着“爱心捐款”的幌子,组织未成年聋哑人异地乞讨。近日,江西省上栗县检察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犯罪嫌疑人陈勇智、刘礼泽依法批准逮捕。

3名未成年聋哑人意外失踪

“警察同志,我来报案,我14岁的女儿小怡已经5天没有回家了。她是和同学小玲(14岁)一块失踪的,两人都是聋哑人。”今年7月1日,家住上栗县上栗镇的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胡某回忆,小怡出走后还与家人用手机QQ联系过两次,内容均是在外很好不用担心。有一次还打了一下爸爸的电话,但马上就挂断了,回电话过去却怎么也打不通。

就在对胡某的报案进行调查时,8月3日,公安机关又接到类似报案:同样家住上栗县上栗镇的彭某声称其在上栗县特殊学校就读的儿子小明(15岁),两天前的中午离开家后一直没有回家,出走后还给自己外甥发过短信说:“在长沙,现在不回来”;8月6日晚上又发手机短信称:“我是小明,爸妈不要担心,过几天我回家。”

街头散发“爱心传单”

事实上,3个孩子的失踪都与一名80后男子陈勇智有关。

今年5月,陈勇智通过QQ在线聊天,无意中认识了小怡,得知小怡和她的小伙伴们系聋哑残疾人后,便热情约她们放暑假之后一起去上海找工作赚钱,前提是不能告诉自己的家人。小怡听后动了心,并叫上了好朋友小玲。

6月26日,按事先在QQ上的约定,小怡、小玲来到萍乡火车站,陈勇智和同伙刘礼泽带着她们吃完午饭,随后乘汽车前往长沙。休息一晚后,又转乘火车到了青海省西宁市。最终,陈勇智带着她们来到了数千里外的西宁市城西区某小区的出租屋,里面住了十多个聋哑残疾人。

为防万一,陈勇智还安排刘礼泽解决她们的吃饭问题,并负责对她们严加看管。

每天忙8小时上交400元

按照陈勇智的规定,小玲等人每人每天要“工作”8个小时,发100份传单,上交的钱不能少于400元,自己身上不允许藏钱。如果没有交够400元,陈勇智、刘礼泽或打骂她们,不让她们吃饱饭,或以做所有家务作为处罚。每天晚上,陈勇智都会提前安排次日发放传单乞讨的路线。

7月下旬,陈勇智用同样的方法,通过QQ和正在上栗县特殊学校上学的小明取得了联系。当得知小怡、小玲跟着陈勇智在外面“挣钱”时,小明告诉陈勇智叫她俩赶快回家,她们的父母正到处找人。陈勇智则谎称她俩在外地赚大钱,还能到处玩,叫小明也一起来,但不要告诉别人。

8月1日,蒙在鼓里的小明经不住诱惑,在萍乡火车站与陈勇智见面,之后也被带到了位于西宁市的出租屋内。发现受骗后,小明强烈要求带小怡、小玲回家,无奈人身自由被限制,始终无法脱身。

8月3日,小明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侦查人员根据小明发送信息的手机号码,通过技侦手段,将陈勇智等人的位置锁定。

随后,上栗县公安机关派员到青海西宁,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出租屋内将陈勇智、刘礼泽抓获。小玲等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勇智以限制人身自由等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刘礼泽伙同陈勇智管理残疾人员,严重侵害了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诱骗网罗聋哑残疾人,培训、胁迫他们到陌生城市从事扒窃、讹诈等犯罪活动。检察官建议,要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必须严惩背后操纵、教唆残疾人犯罪的不法分子,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形成政法、街道社区、学校、家庭的保护合力,加大与残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拐骗操纵残疾人犯罪的发生。(文中小怡、小玲、小明均为化名)(黄作颖 熊亮 刘文娟/正义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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