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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检察院: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2013-11-12 12:39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国网10月30日讯(记者胡永平 孙满桃)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看得见的正义”中央媒体采访团走进了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采访,重点关注该市两级检察院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长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胜介绍,今年上半年,长春市突出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67件,占全部案件的67.6%。“6.3”特大火灾事故后,市院和德惠市院全员动员,第一时间参加事故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在市委和省院领导下,紧密配合国务院调查组,积极、稳妥、慎重地查处负有直接责任的监管人员渎职犯罪11人。
张海胜说,长春市两级院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紧紧抓住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群众举报不断的问题,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在危害民生民利、危害食品安全、破坏司法公正、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深挖窝案串案,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近三年来,长春市两级院先后监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100多个。对于在监督中发现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攻关破解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如何防止职务犯罪”、“怎样实现公平公正招标”、“如何保证工程建设优质,干部优秀”等难题,整理出版了《重点工程项目预防资料汇编》、《重点工程项目预防相关问题解答》两本书。
张海胜告诉记者,长春市两级院结合近几年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践,发现工程招投标所采用的“综合评标法”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有时难以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因此,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总结出“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法”,在省市重点工程招标中加以推广,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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