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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国有企业处长诈骗10万元获刑三年

2013-11-12 12:12来源:北京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下岗职工假冒国有企业处长诈骗10万元获刑三年

下岗职工武某假冒某国有工厂处长,以有权决定该厂拆迁工程的承包者为名,诈骗他人10万元。近日,丰台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武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武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年底,武某得知某国有工厂有拆迁工程,便对张先生谎称自己是该厂的处长,有权决定承包该项拆迁工程的施工队。张先生将消息告诉朋友马先生后,马先生就向武某提出承担该国有工厂的部分拆迁工程。武某告知马先生,需缴纳先期费用10万元。为了取得马先生的信任,武某还带着他到该工厂参观。

2012年2月,马先生带着凑齐的10万元宴请了武某。在饭桌上,马先生将10万元交给了武某。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马先生让同行的朋友用小型摄像机不露声色地拍下了交付钱款的全过程。武某给马先生写了承诺书,保证能够帮助他签下合同。

然而,自从先期费用交付以后,马先生发现武某不断推辞,避免与二人再次见面。2012年5月12日,被害人马先生在某商务会馆遇到武某,随即打电话报警。而那段马先生交付钱款的录像,成为了追究武某刑事责任的有力证据。 (通讯员冯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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