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遭拒赔 惠州法院向“老赖”追回执行款
本网讯 中新网惠州11月1日电(严初 卢思莹 潘子璐)一起工伤案件的被执行人珠海市某建筑公司在经过广东惠州博罗县长宁人民法庭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终将赔偿款支付到法院帐户。31日,被害人家属在法院领到了执行款。
原告:受工伤遭拒赔 告赢用人单位 申请执行人张某是珠海市某建筑公司的工人,2011年9月4日下午,张某在博罗县长宁镇某工地施工时,左眼被从水管喷射出来的水喷伤,经博罗县劳动与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认定为工伤,并确定珠海市某建筑公司公司需张某支付人民币226530.97元。 珠海市某建筑公司不服,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博罗县劳动与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博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维持了博罗县劳动与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珠海市某建筑公司不服,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珠海市某建筑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玩“躲猫猫”规避法律 让执行陷入僵局 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珠海市某建筑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张某向博罗县人民法院长宁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与被执行人珠海市某建筑公司联系,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珠海市某建筑公司承诺会尽快履行义务。 然而,在被执行人承诺期限届满后,不但不主动履行义务,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时,没想到却得知该号已是空号的回应。为了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驱车数百公里,来到珠海市时,没想到却扑了个空,该公司已搬离,不知所踪。 法院:软硬兼施 “老赖”乖乖就范 正当此案陷入僵局的时候,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珠海市某建筑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同时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通过多方寻找,终将被执行人珠海市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王某传唤到庭;看到博罗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时,珠海市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王某一脸错愕,同时再次玩起老伎俩,声称赔偿款一定会支付,但是还要过一阵子,用起了“拖”字决。 执行法官当即向该公司负责人王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将法理、事理、情理揉合在一起,耐心细致地做珠海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还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作为被执行人应分清利害关系,认清利弊。”慑于法律权威,王某只得用电话联系其公司财务人员,将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执行帐户。(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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