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摔童案19日二审 被告人律师称有过失成分
本网讯 大兴摔童案本月19日二审
被告人已更换律师认为摔童有过失成分 大兴摔童案一审宣判后,被判死刑的韩磊提出上诉,在此期间,他的父母为其更换了律师代理二审。昨天,记者获悉,该案将于本月19日在市高院二审开庭。韩磊辩护律师认为,该案存在误判,韩磊摔童有过失成分。 记者了解到,韩磊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与此前的律师解除了代理,委托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徐平律师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 据徐平律师称,他10天前接受了韩磊家属的委托,韩磊的父母在此期间一直想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并道歉,但对方的态度比较坚决。在接受委托后,徐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韩磊,对于细节,他表示尚不能透露,但韩磊是有求生意愿的,韩磊的父母也期望儿子能够保命,希望能尽最大努力弥补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 新闻背景 今年7月23日20时许,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的女儿孙某某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李明当场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在9月16日庭审时,韩磊表示并不知道所摔的是孩子。9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两年,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宣判后韩磊提出上诉。 律师观点 因怕打人或令其再回监狱韩磊转向婴儿车发泄怒火 徐平称,在全面阅读卷宗、会见当事人后,他认为韩磊案存在误判。因为当时争执的时间很短,且争执中被害人母亲和韩磊双双倒地,当时韩磊的主观心态是不能再打被害人母亲。 为何会有这样的主观心态?徐平表示,普通人不会有这种心态,但韩磊是一个坐牢17年的人,他刚刚有了新的生活,恐惧再次回到监狱,“本质的恐惧,加上强烈的愤怒感,让韩磊将怒火发泄到了旁边的婴儿车”。 徐平称,当晚由于争执很激烈,韩磊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被害人母亲身上,并不在旁边的婴儿车。他举例称,普通人如果专注于某事,此时有人路过打招呼,可能事后已经想不起此人的相貌甚至想不起曾经有人和自己打过招呼,韩磊当时也是这种状态。 此外,徐平提出,事发当时李明曾下车,并在现场活动很长时间,劝诫、拉拽韩磊,但很多证人的证言显示,他们并没有看到李明,这也是因为这些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韩磊和被害人母亲的争执上。“我们不能说这些证人没有看到李明,就是说谎,同样我们也不能说,因为现场光线好,韩磊就应该能看到孩子,这有过失的成分在里面。” 徐平认为,如果在法律上存在这种过失的可能性,法庭审理中就应该排除。(记者 孙思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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