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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823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2013-11-07 14:57来源:人民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在近期查处和通报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在全社会营造了转作风、树新风、扬正气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705个,处理8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将违反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行为作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信箱、电话和网址,定期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他们指定专人对国内各大网站、论坛、博客中涉及省内的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和回应。此外,还通过省领导带队集中查、成立督查组全面查、开展巡视专项查、开展暗访深入查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违纪问题线索421个。

  在扩大案件线索来源的基础上,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严格执纪,进一步加大了对案件的查处力度。省纪委直接调查处理了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农委副主任陈某某等人违规公款旅游、巴彦县法院违规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等6个典型问题。9月28日,新闻媒体曝光了黑河市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问题,省纪委监察厅迅速组织调查核实,追究了5个单位7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并于10月8日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对群众实名举报、线索清楚的典型案件,省纪委采取发函督办、听取汇报、调阅卷宗等形式全程督办,重点督办鸡西市兴凯湖公安分局将警用车辆借给非警务人员使用、大庆市肇源县法院审监庭庭长姜某某为女儿大办婚宴等5个典型问题,确保了案件查清查实,追究到位。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问责力度,该给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以组织处理等方式代替,该追究领导责任的,一律依规问责。在省纪委监察厅直接查处和重点督办的典型案件中,29名责任人有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追缴清退违规资金14.45万元。

  为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效应,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案件进行了及时通报、公开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违纪数额较大的案件,黑龙江省纪委分3批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了8起典型问题,其他各市通报典型问题22起。同时,在通报中通过分析典型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袁泉 王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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