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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另类房屋租赁陷阱 以看风水为名诱骗老人钱财

2013-11-06 12:29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国网11月6日讯 安徽省太和县无业人员闫某、曹某、汪某、孔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以租赁郊区农村房屋和看风水为名,专门诱骗老年人从家中拿出钱财,从中掉包行窃,多次作案,屡试不爽。日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曹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汪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孔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同为来宁打工的老乡闫某、曹某、汪某、孔某等人,因无特殊技能而梦想走捷径发财,经常在一起磋商“发财”大计。终于有一天经闫某提议,他们想到了一条“妙计”:选择市郊农村,专找那些只有老头、老太在家的人家,然后以做工程需要“租房”的名义与对方商谈,乘机谎称住宅风水不好、会看风水,待对方相信后,伺机 “掉包换钱”。
2012年6月30日,汪某以做工程需租房为名窜至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丰乐村邹某某家,并电话通知闫某到现场商谈。闫某到达现场后谎称邹某某家风水不好、自己能 “看风水、去除脏东西”,诱骗邹某某拿出1050元现金和1枚金戒指,当场用纸包住,并乘邹某某不备,以事前准备好的包有普通票据的同样纸包进行掉包,窃得现金1050余元及金戒指1枚。
“首战告捷”的闫某等一发不可收拾,先后于2012年7月17日7月18日8月1日,分别由汪某、曹某、孔某、曹某“打头阵”,串至南京市浦口区高新开发区范伏马场、六合区程桥街道桂花村、六合区马鞍街道汤营村、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村,采取同样手法接连窃得成某某家现金8000元、金耳环1付,胡某某家现金800元,张某某家现金1100元,李某某家现金6700元、银元2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汪某、曹某、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掉包”手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共同构成盗窃罪;汪某、曹某、孔某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闫某、曹某、孔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陆余才、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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