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成裸官重灾区 6年追回540亿
本网讯 裸官报告:金融业成重灾区
59人涉案数十亿元 抓外逃贪官,我国6年追回赃款540亿 抓外逃贪官,我国6年追回赃款540亿 最新一期的《财经》杂志刊出封面文章:中国“裸官报告”,详细阐述了“裸官”的概念、发展、外逃途径及潜在危害。 其中提到2000年至2003年,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携款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携款约480万元。平均下来人均携款近500万元。 里面还提到除了国有企业负责人、中资驻外机构负责人和政府官员携款外逃,金融行业内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外逃,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在本报告中,有据可查的59人的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其中金融行业占据24%,涉案数额高达将近18亿元。 抓获4547人,追缴244亿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的几年,贪官外逃到达了高发期。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一份《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确认:中国官员因为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 该报告同时披露,公安部2006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公布时间,中国已陆续缉捕到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近700亿元。 上述报告记录的另一组数据更为惊人:“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 上述数据一直遭到质疑,但至今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站出来证实真实数据。 一组比较有明确消息源的数据是,2001年1月,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新华社当日发布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 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载,2007年在境内外追逃追赃上,对在逃的572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已抓获4547名,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对比2000年至2003年、2007年和2012年境内外追赃和追逃的数字可见:2000年至2003年,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携款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携款约480万元。上述6个年份中,仅追回的赃款总计即达540亿元左右,人均约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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