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违约跳槽 单位为何败诉?
本网讯 案例:
小刘于2002年8月被A公司录用,并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03年3月A公司更名为B公司,A公司同时注销,法人资格终止。虽然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公司成立后,却未与小刘变更劳动合同。2003年10月,B公司的小刘突然不辞而别,前往C公司工作。这一举动使B公司管理上十分被动。B公司一气之下,将小刘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小刘赔偿违约金50000元,并追究C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但仲裁庭的仲裁结果是:驳回B公司全部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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