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2年7月1日,时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的李才坤制造了一起假劫案,将“劫匪”班统陆一枪毙命。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才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才坤当庭表示上诉。
李才坤被法警强行带离法庭
法庭上反抗四法警合力制服
李才坤的父亲坐在旁听席时情绪较为稳定,他表示,已经对受害人家属共赔偿了近100万元,他们自己家出了十多万元,其余的是派出所出的,并且受害人家属已经出具了对李才坤的谅解书。
李才坤被押入法庭时,不停地回头向旁听席张望,寻找父亲和其他家属的身影。在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后,其仍然频频回头,虽经法警多次提醒,李才坤仍然我行我素。两名法警不得不用力将其摁回面对法庭的方向,李才坤遂开始反抗,用手臂顶撞两名法警,最终不得不由四名法警一同制止李才坤的反抗。法官多次提醒李才坤,要遵守法庭纪律,并告诉他判决书关系到他自己的权利,让其认真听。
当李才坤听到法院认为其翻供是因为知道刀上未检出其指纹时,仰天大笑,再次打断宣判。在宣判过程中,其多次摇头、弯腰、大笑。法院对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才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才坤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才坤在侦查阶段多次详细供述其因憎恶班统陆,而想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将班统陆开枪击毙,并为此准备刀具、寻找报假案的黄某某,最后开枪击毙班统陆的犯罪事实。
李才坤的供述内容有多项证据的佐证,现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李才坤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才坤辩护人提出刀具的来源存疑,李才坤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存在假想防卫,属于滥用职权罪的意见,法院均未采纳。
重新精神鉴定的要求被拒绝
由于李才坤辩护人多次提出李才坤可能存在精神疾病,要求重新鉴定,法院认为,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深康鉴定所[2013]司鉴字第100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委托及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合法有效,应予以采信,结合李才坤案发当时的表现及接受审判的能力,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对其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辩护人提出李才坤可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请求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三步设局杀人
杀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陆与其老乡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被害人班统陆及其老乡班统影进行审查。经审查,班统影构成谎报案情,于2012年7月1日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被害人班统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被害人班统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
枪击
2012年7月1日晚上7时许,李才坤在街边找到为做假证揽生意的黄某某,并要求黄某某配合其报假案抓一个人。在取得黄某某同意后,李才坤返回派出所,告知被害人班统陆可以离开,并自行驾车搭载班统陆行至爱南路附近。随后,李才坤要求班统陆下车在指定地方等他,而李才坤自己则开车行至前方路口后,打电话通知黄某某报假案。黄某某依照李才坤指示打电话报警,称其金戒指被抢。李才坤遂下车步行回到班统陆下车地点,假装与班统陆商量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某陆开枪。
嫁祸
班统陆头部中枪倒地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左前裤袋里,又将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放在班统陆的手中。然后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说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嫌疑人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向龙新派出所值班室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被害人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在审问黄某某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李才坤涉嫌故意杀人,遂于2012年7月2日3时许在龙新派出所会议室将被告人李才坤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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