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承担巨额赔偿(商业秘密篇)
本网讯 我近期代理了一劳动争议案件,简介如下: 张某在国营企业甲公司工作,于2006年3月份跳槽到私营企业乙公司工作,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在甲公司掌握商业秘密。甲公司将张某和乙公司申诉至仲裁委。申诉请求要求张某和乙公司赔偿2000万元,我代表张某和乙公司应诉,最终裁决张某和乙公司承担30万元赔偿责任。 另外一案,案情和上述相同,劳动者为王某,我代表王某和乙公司应诉,最终裁决王某和乙公司承担2万元赔偿责任。 上述两个案例,甲公司都提出了天价的赔偿,最终应属于被申诉方胜诉。 本案主要涉及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违约金约定过高如何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等等问题。————刘长洪律师(029-875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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