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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被路政巡逻车追尾 司机开走成肇事逃逸

2013-10-29 12:13来源:大河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事故发生后,因为觉得自己没有责任,他没报警、没拨打120,开车走了

民警提醒:有无责任必须等警方处理,停车、救人、报警不能少

救人要紧,这话真没错。

货车司机平亮驾车被追尾后,面对满脸是血的伤者,他认为自己是被追尾的那一方,没责任,就开车走了。

近一个月后,警方根据现场掉落的漆片找到了他,而他也从“基本不用承担责任的一方”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者。

被追尾的货车跑了

路政巡逻车上俩人受伤

今年9月30日早上近6时,济广高速商丘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商丘高速交警大队民警陈宪伟等人在事发后赶到了现场,发现是一起追尾事故。当时一辆路政巡逻车车头变形,而事故中的另一辆车则不见踪影。民警在现场只找到了几小块遗留的蓝色漆片,以及路政巡逻车上残留的蓝色漆痕。

两名受伤的路政人员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其中一人脸部多处骨折,受伤较重。他们告诉警方,车祸发生得很突然,只记得对方是一辆蓝色的大货车。

通过从收费站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在1200多辆蓝色货车中找到了嫌疑车辆,车牌号为冀D85569,但是河北公安机关发现该车没有电话、注册地址等信息。

短时间内,这辆车是不好找到了。

认为自己属于被追尾

货车司机啥也没管就走了

时隔近一个月后,10月26日早上,这辆货车再次行驶在济广高速公路上,被商丘高速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发现。

民警在曹县收费站拦住这辆车后,将人、车带到了商丘。通过与之前现场遗留的漆片、撞痕等比对,警方认定这辆货车正是“9·30”交通事故中逃走的那辆。

货车司机名字叫平亮,他最终也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平亮称,他是山东省巨野县人,当天冒着大雾在济广高速上行驶,突然听到车后“哐当”一声,停车后发现自己的车被一辆路政巡逻车追尾了。

当时巡逻车上的两人满脸是血,他喊了几声,没人答应。之后,他围着货车、巡逻车转了几圈,因认为自己是被追尾的一方且没人看见事故发生,在没对伤者施救也未打110、120的情况下开车走了。

平亮这一走,让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事故中本来无责

这一走成了肇事逃逸

据商丘高速交警大队民警说,根据事发现场情况来看,被撞的前车(即平亮驾驶的货车)基本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平亮直接开车走了,就要承担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

办案民警称,像追尾这种事故,前方车辆不见得就没有责任,现场车辆当时的灯光、载重、行驶路线等是否合乎规定,都是说明情况的细节。

“除非是轻微事故的互碰自赔,否则事故中的任何一方,都要等待警方前来处理,不能擅自离开。”民警称,平亮当时应该做的是停车、救人、报警、保护现场,等待警方去处理,但平亮没有救人也没有报警,这一走也就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情况下算逃逸?

本来在交通事故中无责的司机,在没救人、没报警的情况下离开,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问题,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陈宪伟等人。

1.追尾事故发生后,后方车辆上有人员受伤,但作为前方车辆的司机属于正常行驶,在报警、打了120之后,可以离开吗?

答:不可以。在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双方司机是必须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的,只有警方经过调查确定你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才能离开。

2.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本不知情,继续开车走了,算不算逃逸?

答:当时开车走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3.事故发生后,司机下车把伤者送往医院后离开,算逃逸吗?

答:伤者的抢救义务要履行,对责任查清认定也不能逃避。如果将伤者送往医院后,不等警方处理就离开也是逃逸。但如果是因筹医疗费用暂时离开,经伤者或其家属同意后留下真实信息,并约定时间返回,就不能称为逃逸了。

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答: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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