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女被突开车门小客车撞伤 诉至法院获赔
本网讯 骑着自行车的刘女士被停在路边、突然开门的一辆小客车撞伤,因与车主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刘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车主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万余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女士9000余元。
刘女士诉称,今年5月,她骑车经过海淀区紫竹桥附近时,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客车突然打开左侧车门,因来不及躲闪,她一下子撞在车门上,造成身体多处受伤,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被告车主陈先生则表示,对事故及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自己负全部责任均无异议,并同意赔偿刘女士的合理损失,也当庭对其表示歉意,并表示会吸取教训,以后下车开车门前一定提前观察,确保安全再开门。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90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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