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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娃非亲生 律师:男方可起诉

2013-10-28 12:50来源:东南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男子与女友同居当年生娃 办户口发现孩子非亲生

孩子非亲生 可要求女方赔偿吗? 律师:男方可起诉

阿福(化名)到现在还难以接受,口口声声爱他一辈子的女友阿芝(化名)怎么给他戴了那么一顶绿帽呢?

掐指算来,阿芝离开阿福已快一年了。要不是那次要为女儿上户口,或许阿福还蒙在鼓里。4年前,阿福和女友同居在一起,因未到结婚年龄,他们就一直没去办理结婚证。同居当年年底,女儿小果(化名)出生了。

去年年底,小果已两周岁了。为了将来小果能顺利上学,必须为她办理户口,按照警方的要求,阿福和阿芝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却令阿福目瞪口呆,小果和他竟然没有血缘关系。

回家后,阿福和阿芝大吵一架。而后阿芝离家出走。

这段时间,阿福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帮别人养了两三年的孩子。于是,他打电话问律师,能不能起诉要求阿芝赔偿他抚养孩子的费用?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朱炜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应根据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情况酌情考虑。阿福可以起诉要求阿芝赔偿抚养孩子的费用。本案涉及欺诈性抚养关系。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后,女方故意隐瞒其子女非与男方所生之事实,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此多采肯定说,一般都予以支持,只是所持理由各不相同,对抚养费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也大相径庭。(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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