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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特点以及保护与发展

2013-10-27 12:47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人类在历史时期农业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以物质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各种技术与知识集成。包括农业遗址、农业工具、农业文献、农业民俗、农业技术、农业物种、农业工程、农业景观、农业品牌、农业村落等10种类型。

    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历史时期创造并延续至今、人与自然协调、包括技术与知识体系在内的农业生产系统,特指FAO推进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与农业部推进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些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农业文化遗产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活态性”,即农业文化遗产是有人参与、至今仍在使用、具有较强的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农业生产系统,系统的直接生产产品和间接生态与文化服务依然是农民生计保障和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是“动态性”,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不断发生着变化,但这种变化是系统稳定基础上的结构与功能的调整。

    三是“适应性”,指随着不同地区或不同历史时期自然条件的变化,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不断发生着适应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系统稳定基础上的协同进化,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智慧。

    四是“复合性”,即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还包括那些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以及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体现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合特点。

    五是“战略性”,即农业文化遗产对于应对全球化和全球变化带来的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有效缓解贫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六是“多功能性”,即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多样化的物质性生产和巨大的生态与文化价值,充分体现出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

    七是“可持续性”,历经千百年传承至今的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具有结构合理的生态系统、多样产出的经济系统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系统,是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八是“濒危性”,主要是由于政策与技术原因以及比较效益等,使传统农业系统面临着威胁,主要表现为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丧失、传统农业技术和知识体系的消失以及农业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破坏。

    根据近几年的研究和实践,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生态与文化价值,实施补偿机制。因为农业文化遗产在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农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粮食安全、传承农耕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应当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

    二是开发生态产品与特色产品,实现产品增值。农业文化遗产地经济相对落后,互利共生的生态作用使农业生态环境处于较好状态,加上独特的农作物品种、传统的耕作方式和深厚的民族文化,为发展有机农业、开发生态产品和特色产品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发展生态与文化旅游,实现功能拓展。农业文化遗产地因其具有悠久的农业历史、独特的农业景观、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多样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具有旅游发展的巨大潜力,十分适合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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