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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宝马车存在质量问题 车主维权被打几近失明

2013-10-26 12:48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田兴春)认为新买的宝马车存在质量问题,千里迢迢来京欲协商解决新车问题却遭打伤,32岁的常先生将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

常先生诉称,2011年9月24日,常先生从西安荣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宝马120i汽车。购买4天后,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如车辆抖动、天窗关不上、发动机突然熄火、刹车失灵、方向盘锁死等严重危及驾驶人生命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后常先生多次找销售商协商未果。

2012年9月,陕西质检局答复称“你反映的该车天窗故障、车门故障、发动机渗油、整车异响四个故障宝马方确认存在此问题”。10月31日,常先生、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西安荣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质检局四方在场的情况下试车,并于当日签署了备忘录,确认在28.1公里的试车过程中,发动机熄火四次、发动机右下方螺丝渗油、后差速器异响、发动机转速出现异常等。

2012年11月26日,常先生为解决问题来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但公司员工拒不让其进入,协商时,一员工用肘部击打常先生腹部,致其来不及躲闪摔倒在地,晕厥过去不省人事。后经医生诊断:头外伤后神经反应,多发软组织损伤。由于在京无人照顾常先生便回到陕西榆林,但右眼视力明显下降,近似失明。后常先生多次到301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右眼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原本纠纷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又遭员工打伤,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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