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企业被指入乡随俗在华行贿灰收
本网讯 原标题:跨国企业在华行贿搭灰色利益网 被指“入乡随俗”
今年9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曝光多美滋公司派人向天津多家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行贿,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多美滋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依赖,以便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 7月,公安部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目的,向一些政府部门官员和医疗机构、医生大肆行贿。 2012年8月,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中国等国子公司对当地官员和医生行贿。 …… 在国人眼中,“外企”曾经是“公平、廉洁、透明”等企业典范的代名词。然而近年来,当越来越多的“洋贿赂”案被曝光之后,一些跨国企业纷纷跌下神坛,形象一落千丈。 手段 “洋贿赂”更具隐蔽性 从2003年至今,几乎每年都会有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丑闻遭到曝光:沃尔玛、朗讯、百事可乐、西门子、德普、辉瑞制药、家乐福、IBM、摩根士丹利、爱尔康等涉及各行业的知名跨国企业在中国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从被曝光的案件来看,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行贿手段花样繁多,除了传统的吃请、送礼、游玩、回扣外,往往还充分利用其跨国优势,创造一些本土企业难以仿效的、降低暴露风险的贿赂方法。如召开国际交流会议,邀请到境外参观、访问,提供国外上学、定居、旅游等。很多贿赂是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方式进行,甚至在海外进行贿赂行为。 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远煌教授认为,较之本土企业,跨国企业借助其品牌效应,在华行贿更具隐蔽性。比如,跨国公司一般都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并且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招商引资的现实需要,往往对其行贿视而不见。 张远煌说,无论是在行贿的资金配置还是在行贿的分工方面,跨国公司在华行贿都已经凸显出高度的组织性。从暴露出的案件看,实施贿赂的跨国企业,往往通过公关公司或者中间商专事行贿,自己并不直接与行贿对象发生资金往来。其设立海外银行账户的自由权限也能够顺利规避国内法律和资产监管,与本土企业相比,跨国企业更容易在同等条件下得手。 为了追逐利润和抢占市场,很多知名跨国企业都有行贿的劣迹。据透明国际报道,仅美国就有400家大公司涉嫌行贿,世界上平均五分之二的商业人士会在同公共部门的交易中行贿,全世界每年用于向政府首脑和官员行贿的费用高达400亿美元。 逐利 贿赂”是“入乡随俗”吗 一个不能否认的现实是,中国市场中的某些领域和环节,商业贿赂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在腐败土壤“肥沃”的表象之下,公权力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痕迹隐约可见。 由于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尚不够清晰,政府之手还可以频繁地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功能被弱化,不少重要资源和商机往往要依附于或借助于权力的庇护或滥用才能获得。张远煌认为,在某些公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和监管的条件下,在一些领域通过经营人际关系和“投资权力”所获得的回报,往往比用心经营市场来得更快、更多。 张远煌告诉记者,一旦经营人际关系和“投资权力”比经营市场更重要为经商者所认识并奉行,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转播,最终形成排斥、抵制明规则并对圈内人产生普遍约束力的“潜规则”。圈内人如不愿遵守这种潜规则,就会面临出局或被边缘化的结局。 可以想象,跨国企业刚刚进入国内时,一定对“入乡随俗”、融入“潜规则”这样一道“坎”感到过困惑。困惑过后,当跨国企业学会了“游戏规则”,尝到了投资权力的“甜头”后,其骨子里的逐利本性就会变本加厉。 当国内法律、监管和制度不完善,本国的监管又往往“鞭长莫及”或“视而不见”,再加上跨国企业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智力支持,因此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来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几乎是其必然的选择。 中国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增田直言,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一方面是为了逐利,另一方面,不排除其存在“把水搅浑,阻止我国商业精神的提升和商业环境的净化,甚至政治生态的改善”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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