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获得通过 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 10月25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草案。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经表决,以150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次大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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