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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宝马乡”集资诈骗案主犯核准死缓

2013-10-23 16:35来源: 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华网南京10月23日电(记者刘巍巍  朱国亮)记者23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江苏泗洪“宝马乡”集资诈骗案又有新进展。以房产开发为幌子,非法集资19亿元的集资诈骗案主犯石国豹今年6月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缓判决书已于10月22日送达。

  宿迁市中院经审理表明,2009年初至2011年6月间,被告人石国豹成立个人独资公司,以投资开发房地产为名,以月息10%—15%甚至最高1万元一天150元的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方式,明知自己不具备偿还能力,仍然置巨额资金风险于不顾,先后非法向社会大量吸纳资金,后潜逃。石国豹非法集资合计约19亿元,其中用于经营不足1亿元,归还本息合计9.6亿余元,案发时3.5亿余元未能返还。

  宿迁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石国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于2013年6月判处石国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核准了对石国豹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

  两年前,江苏省泗洪县辖下石集乡曾因当地居民拥有众多宝马汽车,被称为“宝马乡”。后因高利贷崩盘,“宝马乡”背后的集资诈骗暴露,引发全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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