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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救助标准2015年后达全国平均水平

2013-10-22 12:09来源:民主与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广东医疗救助标准过去十年未涨过一分钱,明年将结束这段历史,分两年逐步提高,并于2015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率省人大代表视察组第二组前往省财政厅视察,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向视察组汇报了这个好消息。而城镇“三无”人员保障将参照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制定补助政策。

  据悉,目前广东省六类底线民生保障中,有一类(城镇“三无”人员)没制定专门的补助政策,而是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有两类处于全国落后水平,即残疾人保障和医疗救助;有三类基本处于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曾志权指出,原来基本处于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继续巩固提高;尚未制定专门补助政策的城镇“三无”人员将参照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制定补助政策,实施后广东的补助标准将居于全国前列;对处于全国落后水平的残疾人保障,明年将大幅提标,将居于全国前列。

  个别地方低保五保名额限量得“排号”

  “有的地方,低保、五保名额要排号,等有人过世或退出才能排进去。”来自汕尾的省人大代表郭伟光在当地调研发现,由于地方财政有限,低保、五保等的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有些地方往往10个指标只有6个人可以享受到,其余4个人要排队等候。

  郭伟光说,地方政府反映没钱付不起其中四成的配套资金,不是不愿意帮,是无能为力,希望把“配套”两个字抹掉,把民生供给提上去。

  同样来自汕尾的省人大代表李金东指出,“生人等死人”现象不能再有了,残疾人、五保、低保保障名额有限,实际上有的人等了10年都不动。

  省人大代表侯伟生建议将城乡低保标准省级财政补助比例提至80%,其余20%由市、区(县)各负担一半。另外,各项保障标准也要结合GDP、财政收入和物价收入“水涨船高”。

  今年可实现省级公共财政预收增长10%目标

  曾志权昨日汇报了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统计,今年1—9月,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2221.39亿元,同比增长13.6%;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160.89亿元,同比增长13.58%,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77.55%。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241.86亿元,同比增长5.97%,完成年初代编预算的69.37%。

  曾志权说,从今年前9个月的收入形势来看,全省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财政收入增速平稳。他同时指出,今后几个月预计全省将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长的下行压力也因此加大。不利因素包括:上年基数因素影响将进一步显现,房地产税收增长高速回落,非税收入低速增长和“营改增”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

  尽管今年财政收入呈“前高后低”态势,曾志权在汇报中称,预计广东今年仍可实现年初确定的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的目标。(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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