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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路过快餐店被竹签扎伤脚 获赔900元

2013-10-22 12:03来源:钱江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谁能想到,一根随意扔在地上的烧烤竹签,惹来一场祸啊。

  今年6月18日早上9点多,40多岁的富阳人叶阿姨上街买菜,经过一家快餐店门口时,忽觉脚下一麻,原来是一根细细的竹签斜插在路面的缝隙中,而自己的脚就这样踩上去了。叶阿姨当时也没觉得太痛,拔了竹签,继续赶路。

  下午1点多,叶阿姨的脚底肿起来了,到医院看了下,消炎打点滴花了140元。叶阿姨认为这个事情应该要有人承担责任的。

  叶阿姨到自己中招的地方“考察”了一番,最后她认定,这是一对姓张的夫妇开的快餐店用的竹签。因为这个夫妻店一边卖快餐一边在人行道上摆了小摊弄烧烤。估计这竹签就是客人吃完烧烤随手丢下的。

  两方一番争执最后闹上法院。叶阿姨起诉要求赔偿1800元,除了医疗费还有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在庭上,姓张的夫妻说,你怎么能确定这是我们家的竹签呢,还有哪怕是我们家的竹签,也是客人扔的,总之,问题不出在我们这里。

  后来,当时处理过纠纷的派出所出了证明,还有开小车的小赵当时正好经过,亲眼看到赵阿姨在这个地方中招,正低头拔去竹签。所以,法院认定,这个竹签是张夫妇快餐店留下的没错。

  法院还调查认定,张家夫妇卖烧烤属于占道经营,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而且该条例规定“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饭店、展览展销等场所及周边区域,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也就是说,小店周边的环境卫生要由小店自己来负责。现在小店的客人丢下的烧烤竹签扎伤了行人,小店没有及时清理干净地面是有责任的,不过赵阿姨自己走路也不够小心,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张家夫妇承担60%的责任,赔偿900多元。这个判决倒是给开小店摆小摊的商户们都提了个醒。(富法 朱艺艺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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