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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续合同假怀孕被判赔偿

2013-10-21 12:50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张女士以假称怀孕得以延续的到期劳动合同,近日被朝阳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张女士被判向工作单位群胜网科技公司返还孕期工资、社会福利待遇、商业保险所得、人力资源服务费用近10万元。


  张女士代理人称,当时张女士被诊断为早孕,不久后流产,之后再次怀孕至去年6月诞下一男婴。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如果曾经流产,是后续怀孕时医疗必须高度关注的事实,不可能不存在任何记载或者医疗行为。同时法院认为高危孕妇在不足3个月内,怀孕流产再怀孕的情况违背生活常识,庭审中张女士称其曾流产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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