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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下文严控豪华晚会专家称应先止公权力滥用

2013-10-20 18:32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制图/李晓军

★一语中的:各种名目的晚会背后,存在公权力的不当使用甚至滥用。如靠公权力来施加影响,甚至用公权力进行摊派,以公共利益作为交换来引入所需经费,即所谓的拉赞助

□第一观察

法制网记者廉颖婷

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近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要求。

这也是继今年1月31日,原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贯彻“八项规定”,节俭安全办好节日广播电视节目的增强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叶惠贤曾算过一笔账:“一台晚会最低成本1000万元,明星多一点的,要6000万元。一个春节,光‘上星’的晚会就有40多台,成本就要5个亿。40万可以办一所希望小学,这5个亿可以建1250所希望小学;3000元可以资助一名贫困学生,5个亿可以资助16.7万名贫困孩子。”

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也曾指出,“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有这么多晚会”,“什么事情都能办个晚会;一个晚会用多少材料,搭个台、喷塑、灯光,且不说几百几千万的费用,产生的垃圾都不知道往哪儿堆”。

此次五部门的通知指出,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

过多过滥、奢华浪费,是中央严控各类奢华晚会的关键词;使用公共资金、摊派门票等行为,更是为公众所诟病。有个别贫困县甚至以发展旅游、招商引资为名,请明星大腕演出,却将晚会门票摊派给职工、学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更是指出,不少演出公司就是依赖政府晚会生存,依靠给相关人员回扣取得政府晚会“订单”。

“百姓要过好日子,政府要过紧日子。享乐主义、三公消费居高不下,这些引发了公众的不满情绪。”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现在五部门下文严控党政机关办晚会,就是要刹住这股风,让各类晚会回归理性。

再回头来看五部门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旅游、历史文化、行政区划变更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著名反腐专家任建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党政机关办晚会是一种政府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的使用,理应有所限制。

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宣传和政绩,对公共资源不适当使用,造成无谓的大量浪费。“各种名目的晚会背后,存在公权力的不当使用甚至滥用。如靠公权力来施加影响,甚至用公权力进行摊派,以公共利益作为交换来引入所需经费,即所谓的拉赞助。”任建明说。

对于如何监管晚会奢华之风,通知指出,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

任建明认为,监管此类行为,最重要的是要信息公开,包括资金、收益等名目的公开,要让利益相关者知晓其目的的正当性,同时制定相应标准。

原标题:五部门下文严控党政机关办晚会专家称 遏制豪华晚会应先止公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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