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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回应以房养老质疑:政府不会推卸养老责任

2013-10-20 18:03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3月9日,北京一家养老院,一对老夫妻都住在这里,这家养老院每人每月的费用要4000多元。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引发民众对“以房养老”的大吐槽,质疑者担心,政府会不会借“以房养老”来推卸基本养老责任?没钱没房的老人今后又该如何养老?

昨天,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回答,政府不会推卸基本养老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要“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此外,民政部表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国家将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释疑1

只发展“以房养老”吗?

【回应:发展社区、机构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以房养老”试点只是其中部分内容】

国务院近日出台的意见引发热议,有人疑惑,政府今后会只发展“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吗?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以房养老”问题出现了误读、以偏概全等问题,需要加以澄清。

国务院《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在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而“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二十七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

开展“以房养老”在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

因此,对国务院《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误导公众。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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