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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每年15%的公务员职位招录基层毕业生

2013-10-20 12:29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本报呼和浩特7月29日电 记者高平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内蒙古公务员考录每年将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面向“三支一扶”、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等6类服务基层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内蒙古规定,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毕业生,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内蒙古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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