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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爱母亲害怕死后儿子受罪给其下毒获刑

2013-10-18 12:3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盐津(云南)5月23日电 记者 储皖中 实习生 施怀基 通讯员 徐铭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母爱是伟大的,但是,一旦母爱变成畸爱,却又将违背道德和法律,并将为此承担责任。

今天上午,记者刚刚从云南省盐津县法院获悉,盐津县女子肖美容因想轻生,但害怕离世后儿子生活不好,就骗儿子同自己一起喝毒药(未遂),最后被盐津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数年前,盐津县女子肖美容经人介绍,任聪明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取名任向前。此后,因感情原因夫妻产生隔阂。2010年,任聪明提出离婚,肖美容便产生轻生念头,但她又担心自己死后儿子任向前生活不好,遂起毒死任向前之念。

2010年3月2日,肖美容将用于杀虫的一瓶农药“敌杀死”与饮料“营养快线”混合,倒入纸杯中,然后骗儿子任向前与自己一起喝。儿子喝下两口混有农药的“营养快线”后,马上开始呕吐,并被奶奶欧德秀发现,送到了医院抢救,经医生全力抢救,任向前于次日康复出院。而肖美容喝下儿子喝剩的部分和瓶子里的半瓶农药“敌杀死”,并用砖刀、钉锤将家中的部分物品砸毁,然后毒发昏迷,被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盐津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美容因家庭纠纷,产生轻生念头,担心死后其子生活可怜,便用农药毒杀其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肖美容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被告人肖美容与被害人系母子关系,被害人已康复,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家属也原谅了被告人的行为,并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便于照顾家里老人和孩子,给孩子完整的家,因此对肖美容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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