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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多系检察督促公安立案侦查

2013-10-18 11:11来源: 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2012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7涉商标3涉网络 多案系检察督促公安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2012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10起案例中,有7起涉及商标标识,反映出该领域犯罪较为突出。

梳理这10起案例可以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传统的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服装,也有新型的利用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营网络游戏;既有假冒小学课本,也有假冒药品商标。

通过互联网络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大特点,10起案例中有3起涉及网络。在陈有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其开设3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美国安利公司“纽崔莱”等注册商标蛋白粉、倍力健、钙镁片等商品,销售金额累计606万余元。陈有志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记者注意到,10起案例中,有多起一开始公安机关并未立案,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及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和提起公诉过程中,仔细核查事实,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收集证据,指控有力,使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

如2012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徐敬文销售假冒“西门子”电器一案中发现,身在浙江温州的供应商方德贵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经检察机关监督,沈阳市公安局于同年5月在温州将方德贵抓获,并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此成功捣毁一由华东地区辐射全国的制假售假窝点。

不仅仅关注公安机关未立案案件,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受理群众举报,寻找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李健复制盗版光盘案和张志远等非法制造、销售名酒外包装箱案等案件,就是这样被查处的。

2011年11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从新闻报道中发现,张志远等非法制造、销售“五粮液”、“泸州老窖”、“贵州茅台”名酒外包装箱线索,遂向工商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函》。兰州市公安局经审查,决定立案侦查。在案件提请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详列补充侦查提纲,确保案件质量,最终将张志远等人绳之以法。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往往具有区域广、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错综复杂、取证难度高、打击难度大等特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全面梳理事实和证据,逐个查实各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和涉案金额;有针对性地提出补侦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调取、固定证据,为案件成功起诉奠定了基础。

在林向荣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林向荣、王升超、刘兆文等8人先后伙同徐军、宋明等多人,共同或单独在福建福州、厦门两地,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美国康沃斯公司在中国注册的“CONVERSE”商标胶鞋,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被媒体称为福建省淘宝网售假第一案。最终,不法分子均受到法律惩处。

各地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线索,深挖犯罪。如在谢信元等非法制造、销售药品商标标识一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最终查获遍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60多个市县区的系列制售假药案件,从而揭开了近20年来在全国各地正规医院内存在的“黑门诊”面纱,一些假医生依托真医院门诊使用假药治病的黑幕由此曝光。

法制网北京9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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