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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两问“甘肃初中生造谣被拘” 官方删除两篇通报

2013-10-16 11:23来源: 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昨晚9时左右,甘肃张家川未成年学生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一案的委托律师王誓华一行已抵达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并于当晚就此案召开辩护工作会议。王誓华告诉北青报记者,将于今天会见杨某,在跟杨某了解案情前会先做心理辅导,以尽量减少其心理阴影。

    今天见孩子 会先做心理辅导

    王誓华昨日称,杨某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初三学生,若仅仅因网上对公安部门的质疑言论就获罪,如果他的心理素质不够好,这对他以后的成长会是一个毁灭性打击。因此,“见到孩子后,第一件事我会给他做心理辅导,让他正确面对,给他信心,第二步才会问他案情。”王誓华说。

    杨父昨天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儿子一向比较有正义感。对此,王誓华认为,通过杨某的微博看出他比较关注社会热点、时事新闻。

    9月17日下午,在学校上课的杨辉被警方带走。警方在后来的通报中称,他在微博、空间发布虚假信息煽动民众游行,“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16岁的杨辉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因为当地一名男子的非正常死亡,初三学生杨辉12日和14日在其空间上发布了一些言论。

    是否有煽动闹事的主观目的?

    20日晚,王誓华告诉北青报记者,“据现在他目前掌握的网上材料和对事件的了解,我认为这不是犯罪,但因还没有见到杨某,所以暂不能透露更多的细节”。网友们昨日对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议论纷纷。

    对此,有网友称,“一个初中生网上发表几条消息,还是疑问句式的,就能煽动群众闹事? ”王誓华律师认为,“从我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杨某作为一个初三的在校学生,思维并不完善,他暴露出自己的思想,对当地警方提出一些质疑,发泄内心的不满,应该并没有煽动群众闹事的目的。当然,就算有,也不一定能达到效果。”

    是否造成了群众闹事的事实?

    一些网友称,杨某网上言论与群众闹事没有因果关系。@作家-天佑说:“杨姓初中生微博是9月14日19:19所发,而人群聚集是在9月14日白天,而且规模很大。”

    王誓华表示,仅从目前网上的资料显示,杨某的言论和当地群众游行并没有因果关系,具体方面我会找孩子了解详细情况,“如果确实因为杨某的言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就另当别论。”

    张家川县公安局发过的3条通报

    20日凌晨,张家川县公安局通过官微称,“由于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刑拘”。在此之前,当地政府还曾发布两篇通报。第一篇通报为《张家川县集中打击整治网络造谣炒作行动成效显著》,第二篇通报是关于对“9·12”高某死亡案的,结尾称,“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张家川县官网已将这两篇通报删除。记者昨联系张家川公安部门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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