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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身份证与两女结婚 犯重婚罪领刑8个月

2013-10-15 19:47来源:广西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一男子用同一假身份证分别和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以为身份证是假的,可不用负责任,殊不知自己才是法盲。8月22日,该男子因犯重婚罪,被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陈某今年47岁,广东佛山人。1992年11月,陈某以“陆某”的身份与都安县安阳镇女子韦某在该镇民政局登记结婚。2006年8月,陈某在未与韦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再以“陆某”的身份与河池女子张某在广西民政厅登记结婚。后经人举报案发,陈某于2012年9月19日被都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捕。

得知被骗后,张某于2012年9月22日向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陈某婚姻关系无效,得到法院支持。同年12月21日,韦某向都安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陈赔偿损害赔偿金5万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于今年1月5日达成离婚及赔偿协议。随后,韦某于3月6日书面向都安法院递交刑事谅解书,要求对陈某从轻处罚。

都安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获得韦某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南国今报 韦俏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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