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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回应千余学生被安排去富士康:为体验生活

2013-10-14 17:45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余名在校大学生被强制安排进富士康实习一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对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工业大学副校长、北方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张君安,张君安表示,社会实践属于该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理论上不去富士康没有学分无法拿到学位证,但实际操作中,极少数学生没有参加社会实践也能拿到学位证。

    疑问1

    不去富士康打工拿不到学位证

    回应:去富士康打工为必修课,修完获得6个学分,按教学制度来讲,没有去实践没有办法拿到学位证,但几年来没有人因为不去富士康没拿到学位证。

    张君安称,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每年与富士康签有战略合作协议。去富士康打工作为该学院工训的必修课,和军训差不多。该学院今年有大二、大三共5000多名学生去了富士康,其中4000多名学生属于工训,属于社会实践,不是实习。

    此外,张君安强调说,和富士康合作4年多来,没有一个学生因为没有去富士康实践而未获得学位证。

    疑问2

    实习专业不对口

    回应:该学院属于三本学院,近九成学生毕业后去了企业。去富士康属于社会实践,让大家认识现代工厂,体验企业生活。

    对于学生专业上不对口的情况,张君安称,大部分学生去富士康属于社会实践,不属于实习。二年级学生去富士康属于顶岗实践;三年级学生属于见习助理工程师,他们从事的工作一般和专业对口。该学院毕业生有近90%的学生去了企业,这种社会实践是让大家了解现代企业,感受劳动所得。

    回应:学生工资学校一分没拿,都直接打在学生卡上,没有收过一分代理费,但富士康给予学校平均每年10万以上的奖学金和奖教金等。

    疑问3

    代理费疑云重重

    对于组织学生实习富士康按照每人150元的最高标准给组织者提取代理费的说法,张君安表示,学校没有收过任何代理费或中介费。

    “富士康一般会给我们学校一些奖学金、奖教金,我们开运动会一般也有赞助。”张君安补充说,这些费用平均每年10万以上,大概几十万。

    疑问4

    该不该去富士康打工

    专家解读:学校安排社会实训是正当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过长,违反劳动法。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就学校安排学生去企业实训来说,学校安排这样的社会实训是正当的,学校将学位证和社会实践挂钩是合情合理的。作为三本院校它有更多的自主权,特别是三本、高职院校更注重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是大学生的必修课。但是学生在实训期间工作时间过长,会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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