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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虎涉诽谤罪被批捕 曾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

2013-10-14 17:34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据了解,刘虎于8月25日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他曾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8月23日,《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从其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的家中带走。据刘虎的家人介绍,他被带走时手上戴了手铐,刘虎亲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随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对外证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刘虎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刘虎涉嫌的罪名是诽谤罪。他发微博称,刘虎此前曾在网上批评、检举包括公安部高官在内的多位官员,他于9月30日被三分检批捕。

    今年7月29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在其实名微博中,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对方在地方任职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国家工商总局曾向媒体回应称获悉此事,已将网上的举报情况向领导报告,目前对此暂无答复。(记者王晟)

    (原标题:记者刘虎涉嫌造谣传谣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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