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交警大队走访客运企业强化“双节”返程高峰期客运管理
2013-12-11 09:01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次手机版
本网讯:( 周会姝)为积极应对“双节”返程高峰的到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暑期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实地督导检查源头监管工作,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9月16日下午,副大队长王书航分别带领一中队民警深入到辖区邢运集团巨鹿分公司,民警首先向企业安全经理通报了近期全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其中,8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境内蚌合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客货车追尾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客车违反禁行规定。该车凌晨1:47分通过走电子收费通道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违反了凌晨2时至5时禁止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相关规定。二是客车超速行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规定: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该路段白天限速100公里/小时,按规定夜间限速应为80公里/小时,经过测算,该车平均时速达89公里/小时,超过规定车速。三是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均存在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问题,该车客货车存在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和违反装载规定载货违法行为未处理,同时,肇事大客车长期在高速公路行驶,但事发时未按规定要求在乘客座位安装安全带。
通报结束后,大队领导、民警与企业安全经理进行的坦诚的交流和沟通,副大队长王书航强调:在“双节”返程高峰中,希望客运公司重视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强化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抓好内部安全管理。马上就要进入了秋季,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将会接踵而至,客运单位担负着群众出行的运输重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经理都应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企业要狠抓各项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客车的安全性能和违法记录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驾驶员违法记录,对于违法记录较多的车辆和驾驶员,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和淘汰机制,辞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驾驶员。三是加强沟通和联动,企业应加强和大队之间的沟通、交流,要形成定期互访机制,对大队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积极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大队作好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共同打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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