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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检察院推行“九统一、一窗口”服务

2013-10-14 11:32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从今年开始,我们再到武清区检察院办理相关业务时,只要提前打一个电话,就可以预约办理业务和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再也不用多次奔波、耽误时间了。”律师小刘对记者描述着,而这只是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以来取得成效的一个方面。

据了解,武清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自2012年底全面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的工作新格局,将以往的粗放型案件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型案件管理模式。“九个统一”是指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统一分案到具体承办人、统一录入和管理数据、统一监控案件流程、统一追踪案件处理情况、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管理涉案赃证款物、统一发布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统一监控和评价案件质量。“一个窗口”,即“阳光检务窗口”,是指以案件管理大厅为基础,由案管部门负责统一接待公安、法院、律师等办理业务工作。

“九个统一”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降低了案件风险系数。“一个窗口”的创建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为公安、法院等机关收送案卷材料提供了便利条件,更有效保障律师参与诉讼的权益。

自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以来,该院共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材料1326册,审核移送1005册;进行办案期限及羁押期限预警提示75次;接待律师查阅案件112人次。(记者 张宁 通讯员 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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