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反称无合同 法院判决双倍支付工资
本网讯 为某装修公司工作了6个月,陈小姐多次申请,装修公司却迟迟不肯与她签订劳动合同。陈小姐就装修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事宜向无锡人事和劳动局进行投诉,引发双方矛盾激化。最终,陈小姐愤然辞职,并起诉至江苏无锡崇安法院要求装修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合同解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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