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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计工程款频现:几乎不需要成本 动动手指就可以

2013-10-11 17:28来源:半月谈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最近,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发现,蒙新(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存在多计多付工程款上千万元的问题。半月谈记者就此问题在多个省份调查了解到,因高收益、低风险,多计工程款现象在一些大工程大项目中时有发生,亟须采取措施加以遏制。

  多计工程款现象频现

  蒙新高速全长约85公里,是我国连接越南及东南亚国家的国际通道的一部分,于2009年建成通车试运营。云南省审计厅最近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蒙新高速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元,多付工程款534.53万元。

  参与对蒙新高速审计的云南省审计厅政府投资审计二处处长刘斌介绍说,在一些大工程、大项目中,尤其是公路等建设项目中,多计多付工程款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审计的蒙新高速,在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各标段都不同程度存在多计多付工程款的问题。专家表示,虽然多计算工程款的方式不一,额度大小不同,但大多玩的都是数字游戏。

  黑龙江省审计厅对黑龙江援建四川剑阁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显示,2011年度,在47个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中,共查出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4485.52万元。

  审计署今年5月27日公布的5条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也显示,广州南二环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都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总计金额高达3亿多元,其中单个项目数额最高的达1亿多元,少的也有4100多万元。

  多报与提价:腐败伎俩变化多端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李兆华、金融学院教授刘降斌介绍说,多计工程款的方式大体来说有两类,一是多报工程量,二是提高一些材料的预算价格。

  刘降斌说,如果工程项目采用清单计价模式,采购原料的价格是确定的,通过提高价格多计工程款就很难,这时增加工程量成为多计工程款的主要方式,而常用的伎俩是增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

  例如,某工程需要挖一个1米深的坑,但在实际施工时遇到管道、文物等障碍,无法按照原有设计施工,这就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本来,变更后挖2米深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施工方统计时可能会虚报为3米。

  该增的工程量增了,该减的却不减,也是多报工程量的一种伎俩。一位业内人士举例说,比如一栋楼设计时计划使用红砖,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却发现有设计缺陷,需要更换材料,增加混凝土比重,减少红砖用量和用工。但往往出现增加的工程量加上了,但本该减少的工程量却没有减少。

  刘降斌说,一些施工单位还会将施工过程中的某个环节重复计算,以此来增加工程量,不注意这些细节很容易被蒙骗。有的项目工作人员甚至在计算工程量时有意把小数点点错位置,如果没审计出来就万事大吉,审计出来就说不小心点错了,以此来减轻或逃避处罚。

  通过高套定额实现多计工程款的情况也不少。一些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项目的一个施工环节可选用的工程款定额有多个。按照工程设计情况,施工中只有一个合适的定额,但施工前施工方往往按照较高的定额上报,以此获得多计算工程款。

  专家表示,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的特点,施工方多计工程款的伎俩变化多端,建成后没法再重新查看内部情况的隐蔽性工程是多计工程款的重灾区。

  乱象亟待整治

  “这种操作收益高,同时风险低。”刘降斌说,假设多计了1000万元的工程款,如果顺利通过审计,这些钱就是直接获利;即便是审计通过了多计的5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这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只需财务人员动动手指就可以。

  专家表示,对于多计工程款,施工方往往有很多理由解释,比如“我们就是这么理解的”“可能是不小心搞错了”等等,但很难判定这些理由的真伪,因为也确实存在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或者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样造成多计工程款的可能。

  刘降斌提醒,更应警惕的是多方“合谋”多计算工程款。他说,很多情况下,多计工程款不是承包施工一方能完成的。例如,遇设计变更,需要有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三方的现场签字确认。如果监理方监理工程认真到位,或者建设方的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各方严格管控,多计工程款现象就会减少。

  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有效遏制多计工程款现象的发生,首先需设定工程款预算合理的浮动标准并出台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如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超过合理的浮动标准,那么就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以此倒逼工程款计算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应该为施工方和监理方建立多种诚信档案。规定如果连续多次出现多计工程款情况,就降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诚信资质,严重者可降低承包和监理资质。(记者 朱国亮 吉哲鹏 管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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