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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太告儿子索要“精神赡养”只要求同住

2013-10-10 16:20来源: 北京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古稀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只求儿子能接纳自己同住,给予精神赡养,“我想天天能看到儿子”。9日上午,在丰台法院调解下,儿子当庭同意了母亲的请求。

  9日,77岁的陈老太一人走进法庭,她头发花白,佝偻着背,默默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儿子。“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没管过我一天。”陈老太告诉法官,她30年前与老伴儿离婚,自己把一儿一女养大,现在她体弱多病,也没有收入。陈老太一直住在女儿家,但女儿需要上班,无法照顾她的衣食住行。

  “我岁数大了,照顾不了自己,希望跟儿子一起过,我想天天看到儿子。”陈老太说。但她儿子宋先生不同意接母亲同住,也不探望她。她几次生病、生活遇到困难去找儿子帮忙,都被拒绝。一次陈老太自己晾晒被褥,将手腕摔成骨折,打电话找儿子,儿子也没有提供帮助。

  陈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后,法院进行的第一次调解中,宋先生同意每月支付母亲600元赡养费。但陈老太坚持要求和儿子同住,给予精神赡养。

  宋先生今年40多岁,1985年因刑事犯罪入狱,一直服刑到2008年才出狱。现在他和妻子两个人都吃低保,每月收入一千多块钱,住着30平方米的廉租房。

  “我同意一起住。”宋先生有些犹豫地说:“就是我住的地方小,3个人太挤。我先找房子租,如果房租太贵,就把她接回家住。”陈老太一听赶紧回应:“只要一块儿住就行,住在哪都不重要。”

  在法官的主持下,母子达成和解。自本月起儿子将母亲接到家中,照顾母亲生活。庭审后,母子没有交谈,一前一后走出法庭,中间隔着三四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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